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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物沉降观测允许范围 [打印本页]

作者: Nino    时间: 2022-6-28 09:50
标题: 建筑物沉降观测允许范围
建筑物沉降观测允许范围,应满足建筑物的设计要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宜布置在建筑物的两端或中间,并宜避开地下水和可能发生不均匀下沉的部位。

当无法避开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适当距离内均匀设置沉降观测点;如条件限制不能全部设置时应按一定比例进行局部加密。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包括水准仪、经纬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gps)等精密测量仪器和水准尺、钢卷尺等普通量测工具以及必要的附属设施设备。

(1)水准测量:
水准点的标定与闭合差改正必须使用经国家计量认证的精度等级为0.5级的水准仪和水准尺;对永久性水准基面应按设计规定埋设永久标石或埋设临时固定标石;对于暂时性水平基面可采取人工整平的方法加以整平。

(2)垂直方向竖向位移的测定:
对高层建筑和大型构筑物应选用高精度的垂球式垂直位移监测系统进行竖向位移的监测工作;对一般的高层建筑和构筑物可采用激光多普勒原理的水平回弹法进行监测工作。

(3)水平方向的横向位移监测方法:
对于大跨度桥梁和大跨厂房及高大烟囱采用倾斜陀螺式横向振动传感器作为横振动的检测装置;对于小跨度的桥梁和小型的厂房及烟囱则采用摆锤式横向振动传感器作为横振动的检测装置.

(4)变形值自动记录系统的建立和使用:
应根据被检对象的特点和工程性质的不同分别选择合适的变形值自动记录系统。

来源:华鉴钢结构房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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