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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坑监测及相关监测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Nino    时间: 2022-9-1 09:33
标题: 基坑监测及相关监测要求
本帖最后由 Nino 于 2022-9-1 09:34 编辑

1、监测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3)《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16)。

2、监测项目

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间按规范要求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如下:

(1)支护结构顶部水平、垂直位移:沿支护结构顶面每隔20~25m设一观测点;

(2)地下水位监测: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深在设计最低水位之下3~5m,监测点间距约30~40m;

(3)周边地面道路沉降:沿临近基坑范围道路每隔40~60m设一组观测点,每组观测点至少5个监测点;

(4)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对需要观测的裂缝,每条裂缝的监测点应至少设2个,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

3、监测允许值及报警值

表5-3-5 基坑监控指标一览表


4、监测要求

(1)监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测资质,监测施工前应根据要求编制详细的监测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设计单位审查确定后方可执行;

(2)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布置监测点,并取得初读数;

(3)监测周期:土方开挖至基坑地下结构侧壁土方回填;

(4)监测频率:土方向下开挖期间应根据开挖区块和开挖深度并结合现场情况调整监测频率;开挖深度≤H/3,1次/2~3d;H/3~2H/3,1次/1~2d;2H/3~H,1~2次/1d;底板浇筑后时间≤7d,1次/1d;7~14d,1次/3d;14~28d,1次/5d;>28d,1次/7d。

(5)监测单位向建设、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反馈监测信息并提供监测报告;

(6)所有监测测试点在监测周期内需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加强保护,以防破坏。

(7)当基坑出现《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第8.0.9条时应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8)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通知有关各方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砂、管涌、隆起、陷落等;

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3)基坑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4)基坑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地下空洞、地面下陷;

5)基坑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露等;

6)冻土基坑经受冻融循环时,基坑周边土体温度现在上升,发生明显的冻融变形;

7)出现基坑工程设计方提出的其他危险报警情况,或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来源:专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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