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7-17066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风阀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成都18号线一、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66.2km,设站12座,在合江镇设车辆段综合基地1座,设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香山主变电所(与1号线三期合用)、合江主变电所和三岔湖主变所,控制中心设于新苗控制中心(二期)。
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41.162km,均为地下线,沿线设站7座。由北向南依次为火车南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福州路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均为地下站。
二期工程范围为三岔湖站(含太平隧道)~机场北站(不含),线路长24.98km,其中地下段长8.55km,高架段长11.53km,地面段长4.9km。共设车站3座,其中地下站2座,地面站1座。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三岔湖站、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其中T3/T4站初期不开通(列车通过不停车),土建工程一次实施到位,站后工程按预留考虑,初期仅实施满足涉及行车的必要设备用房、疏散、消防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工程(具体设备设施实施方案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本次招标范围还包括新增的孵化园站、机场南站、机场北站及与18号线一、二期工程同步实施,18号线一、二期工程同期建设,同步开通运营。
招标范围:
包件划分:共分壹个包件:火车南站、孵化园站、锦城广场站(原环球中心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原麓山站)、福州路站(原博览城北站)、兴隆站、天府新站、三岔湖站、机场南站、天府国际机场(T3、T4)航站楼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站、机场北站、合江车辆段及出入线、及同步开通运营的相关配套工程。
本次风阀采购招标主要包括:卖方提供本包件设计、设计联络、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设备主体、设备附件、产品检测与认证、软件制作、监造、验收(主要部件和主要元器件验收、样品验收、出厂验收)、装车、运输与保险、卸车、仓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指导安装、调试用测试仪器仪表、调试、运行技术服务、编制国产化率报告、资产录入、培训、技术文件移交(含技术资料、手册、图纸)、资产移交、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伴随服务等以及完成本合同采购项目的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及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采购数量:
详见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风阀设备招标清单。
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设备的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
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的施工现场(不含安装工作的设备交货地点分别为各站、场、区间、车辆段、停车场等地点的地面)。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资金。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投标截止日期)承担并完成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站房或大型综合体项目的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至少一年的年检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人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金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没有处于四川省、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投标禁入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1日17:00前
联 系 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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