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手工监测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更及时、准确、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需要,自动化和智能化成为环境监测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自动智能监测,充分发挥监测“耳目”作用。强化助力智慧监管,稳步构建环境监测大格局。
一、什么是环境自动监测站
环境自动监测站是指能够自动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设施,它们能够连续自动采样、测定、信息传输和数据处理的监测网络。这类监测站通常包括固定监测站(有的设有流动监测站)和一个监测中心及数据通信系统,以实现对环境质量的全面监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安装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将监测结果实时存储分析后得到相关的数据并通过网络传输至环保部门进行分析处理,常规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可以实现对水质的多种参数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通过远程传输到监测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实现远程监控和数据管理。常规监测指标包括水温、溶解氧、pH值、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二、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共建成运行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31个。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1个,包括6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第二中学站、建德监测楼站),交通站(建德沪昆通道站),工业园区站(建德高铁新区站、航空小镇站);清新空气站;其余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分别分布在我市各个乡镇范围内,主要监控主城区及乡镇管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0个水质断面标准站,包括2个国控水站(洋溪渡、将军岩),4个省控水站(汪家桥、三都大桥、兰江口、饮用水站新安江水厂),4个市控及其他水站(严州大桥、大同三村、大洲溪、胥溪),共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气站、水站的建成使用,为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共同守护本市蓝天碧水。
三、自动监测站防人为干扰重要性
环境自动监测站作为保障环境质量的“守护者”,人为干扰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将严重影响监测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营。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行为。为规范环境自动监测站日常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防范杜绝人为干扰监测行为至关重要。 自动站涉嫌人为干扰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非运维人员未经报备,进入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点位站房,以及靠近取水口等采样区域(站房周边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栅栏为界;未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距离采样器20米为界)。 (二)干扰破坏自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备、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和仪表等其他辅助设施正常运行的;发生停电、网络故障等基础运行保障问题后,未及时报告和抢修的。 (三)直接干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样的,如采取人工遮挡、包裹采样头、堵塞采样系统,站点周边50米范围内使用喷淋装置、洒水作业、雾炮等喷淋站房或采样平台的。 (四)在国控、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采水口(断面)上游1500米、下游300米内或湖库站点500米范围内,设置人工喷泉、爆气装置、人工水草种植、投放药剂的。特别是在取水口等采样区域,实施抛洒物质、抽水、冲洗排水等行为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在国控、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断面)所在河流或湖泊进行河道整治、堤坝施工、清淤等作业的;未经报备,擅自在国控、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开展施工的。 (六)针对国控、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断面)进行截流改道,筑坝、开沟、引渠等方式改变河道走向或故意绕开监测点位的。 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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