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建委发〔2017〕105号 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开区建管局,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部署精神,切实推进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6〕50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区大力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现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部署精神,大力开展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6〕505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城乡建委彭涛副主任任组长的“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建管科。“智慧工地”建设具体工作由建管科牵头,区城乡建委相关科(站)室、相关企业配合,统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标准课题研究、系统平台建设和“智慧工地”打造等工作,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协同推进机制。工作牵头科(站)室与配合科(站)室要明确工作专项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将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智能设备广泛应用到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施工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效能,进一步实现工程管理精细化、参建各方协作化、行业监管高效化、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建设原则 (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将结合工作目标、时间、对象和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实事求是,以小目标带动大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 (二)顶层设计,标准引路。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自上而下地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统一的“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体系。 (三)行业主导,企业参与。要以企业需求和监管问题为导向,在便捷性、高效性、适用性上下功夫,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与企业管理水平。将通过市区联动、政企合作,实现全行业共同推进建设工作。 (四)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将以国家级开发新区、优势施工企业和示范工程先行先试为突破口,以提高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使用率为出发点,逐步拓展,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四、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目标(即日起至2017年12月) 1.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分析工作,为《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做好基础性工作。 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工程项目数据库、综合管理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特种设备监控子系统、生态环境监测子系统、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平安卡(含流动党员信息采集与管理)管理子系统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的建设。 3.“智慧工地”打造:在全区范围至少打造1个“智慧工地”。 (二)第二阶段目标(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技术标准制定:实施《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编制完成《“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报告。 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中的质量监管子系统、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质量检测子系统、建材管理子系统、BIM应用管理子系统的建设工作。 3.“智慧工地”逐步推广:在全区范围至少打造2个“智慧工地”。 (三)第三阶段目标(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运行。 2.“智慧工地”全面建设:实现全区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打造为“智慧工地”,全面建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智慧工地”管理模式,为我市城乡智慧建设奠定基础。 五、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第一阶段,在全区至少打造1个“智慧工地”。 2017年度内,凡是申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的项目,必须首先符合“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后,方具备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资格。 第二阶段,在全区至少打造2个“智慧工地”。 第三阶段,将全区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打造为“智慧工地”。 第一阶段“智慧工地”建设标准见附件2。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智慧工地”建设标准按照《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执行。 牵头科(站)室:建管科 责任科(站)室:区安监站、区质监站、有关单位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2月(第一阶段)、2018年12月(第二阶段)、2019年12月(第三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责任、配合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推进领导机构,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快实施推进。要组织研究学习,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标准课题研究单位要加快标准课题的研究工作,及时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系统平台建设单位要加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按期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打造技术内核。鼓励有关单位聘请工程建设领域和信息化领域的专家、教授参与关键技术攻关,为“智慧工地”整体推进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研究相关激励政策,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工地”建设,保障“智慧工地”所需经费。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资金需求计划,按照程序申报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严格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智慧工地”的宣传推广,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城乡建委将在各阶段适时派出验收组,对我区“智慧工地”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 2.“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 附件1 “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涛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成 员:唐伟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科长 邱雁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科科长 黄铃伟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郑文建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二、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0252232 附件2 “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
项次 | 建设内容 | 建设(验收)标准 | 1 | 门禁刷卡“智慧应用” | 具备门禁刷卡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人员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2 | 扬尘监控“智慧应用” | 具备扬尘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3 | 远程视频监控“智慧应用” | 具备远程视频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4 | 施工升降机智能识别“智慧应用” | 具备施工升降机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设备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5 | 危大工程管理“智慧应用” | 应用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并有效开展项目危大工程动态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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