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幺不语 于 2019-7-31 14:28 编辑
地铁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两类。
1 施工监测
施工监测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对工程支护结构、主体结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等进行的监测工作。
地铁工程的监测活动以施工监测为主导,贯穿于整个施工阶段。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要求,科学编制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设专人监测。
及时分析监控数据,按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发生超预警值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处理。
2 第三方监测
第三方监测是指监测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支护结构、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及重要周边环境等进行的监测工作。
第三方监测单位独立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代表。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第三方监测单位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地铁工程通过引人第三方监测,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监测数据进行监督、对比和检验,并利用现代数理统计理论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预测,使建设单位及时掌握独立。
客观、公正的监测数据和施工信息,可有效地保证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关于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8)118号)明确要求除施工单位监测外,建设单位应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加密监测布点,加大监测频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监控,根据采集信息实行动态评估和预警。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要求,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对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明确了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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