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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布设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一万三千余个
云南实现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全覆盖
2024-01-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近年来,云南省采取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积极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严格环评审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加大噪声投诉督办力度等有效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并取得积极进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通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声环境总体良好。2023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值为47.5分贝;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值为60.1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达标率平均为96.7%,均呈持续好转态势。 目前,云南省已全面完成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省129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已布设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340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032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876个,并按照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对全省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全省噪声监测点位数量和覆盖面积较2020年显著增加,实现了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全覆盖。 同时,云南积极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昆明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宁静小区建设7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组织编制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细则,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研究分类建设方案,探索工作机制,努力“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让更多的群众满意”。 兰骏表示,虽然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区域、领域噪声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认真落实好《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责,突出抓好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分类施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噪声监测能力等六项工作。 在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方面,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用地现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调整、修编工作,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指导未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开展噪声管理“一张图”、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立噪声实时监测网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水平。 在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监管方面,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监管,编制云南省和各州(市)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工业企业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在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方面,推动涉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登记,持续开展噪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形式。 陈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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