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喜a 于 2019-8-26 08:59 编辑
多数情况下,工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工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止事故发生。在施工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工作做好统筹准备。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小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变形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行。一般情况下,监测工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 1、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 (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方便性原则: 为使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并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水准线路的联测方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高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 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因为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 监测方案编制时应考虑选用适合于本工程监测作业,并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监测方案 一般情况下,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3、监测目的和依据 4、监测内容和项目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 6、监测方法及精度 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三、监测项目 1、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 (1)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 (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周边建筑; (5)周边管线及设施; (6)周边重要的道路; (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2、基坑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完整的监测系统。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表格出自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四、基准点设置 1、竖向位移基准点布置 竖向位移观测的高程基准点不应少于3 个,基准点离所测建筑距离较远致使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设置工作基点。高程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基准点须埋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其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应大于建筑基础深度的2 倍,高程基准点也可选择在基础深且稳定的建筑物上。在工程压力传播范围之外预先合理埋设BM1、BM2、BM3 三个基准点,为了测量方便,视现场情况设置基准点。可选用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等。 2、竖向位移基准点测量 基准点使用前,采用假定高程系统使用精密水准仪对三个基准点联测,经平差计算后的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三个基准点高程依据。 3、水平位移基准点布点 水平位移基准点应基坑变形区域以外,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4、水平位移基准点测量 基准点平面坐标数据以假定相对坐标系为依据,布设导线联测三个基准点,经平差后的坐标数据做为工程基准点平面已知数据。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