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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基坑开挖顺利进行,从围护工程开始施工至地下室底板完工,应进行全过程的施工监测,以便及时掌握施工全过程的围护结构、周围土体的受力与变形情况,及时掌握基坑开挖对环境,尤其对建筑物道路的影响程度,以便在监测信息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施工方案,避免基坑开挖的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基坑监测应有建设方委托第三方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方案实施前应通报相关单位。
1监测内容
施工监测应包括如下内容:
1、围护体的位移及沉降;
2、地表开裂状态及周围环境变形;
3、基坑渗漏和危及支护安全的水害来源;
4、基坑底部土体有无隆起,围护外侧土体有无下降;
5、邻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2监测点的设置
1、沉降和位移监测点应设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外,具体位置详见监测点位置图;
监测布点图(仅供参考)
2、至少3个稳定、可靠的基准点,在通视条件良好、距离较近、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直接将基准点作为工作基点;
3、地表开裂,宜采用标记法进行观察比较,有裂缝时,先测量其宽度并做好记录,然后用水泥灌实抹平,必要时可拍照留存。
3监测次数及方法
1、在基坑开挖期间,每天监测次数一次为宜,当位移出现发展趋势或接近预警值时,应加大监测频率。
2、地下室底板完工后可减少监测次数,地下室侧墙完工后停止监测。
3、位移观测用Et-02电子经纬仪,沉降观测用精密水准仪,精度标准为二等水准。
4监测数据处理及反馈
监测数据应填入规定表格,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
5报警值
根据设计规定,变形监测限值如下:
1、基坑顶部水平位移30mm,并大于3mm/d;
2、基坑顶部竖向位移30mm,并大于3mm/d;
3、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30mm,并大于2mm/d;
4、基坑周边道沉降位移20mm,并大于1mm/d;
5、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50mm,并大于3mm/d;
6、周边建筑物沉降小于15mm,并小于2mm/d,倾斜率小于2‰。
当位移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时,或建筑物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时应立即报警,确定可能采取的应急措施,排除险情。
6危险源的识别及应急措施
1、由于基坑开挖施工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各种险情,为能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安全,应采取应急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监控小组,在土方开挖和土钉墙施工阶段进行24h监控,监控内容包括:墙体水平位移,土钉墙结构变形,周边土体,道路及管线的变化。
(2)施工现场准备沙袋。
(3) 当围护体位移超过预警值时 ,使用沙袋压载,防止结构位移的发展。
(4)当支护结构位移增大时,必要时可使用挖土机迅速回填土方反压,以阻止位移的进一步发展并在位移较大处设置超前支护,待稳定后方可继续开挖。
2、为了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假设出现的几种情况,制定了如下应急措施:
(1)围护体滑移的应急措施
根据监测信息,如发现围护体滑移超过容许值,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阻止位移;
1)坑外卸荷;
2)在坑内紧急垒堆沙袋或回填压实;
3)位移较大并有发展趋势时,可在坑内设置内支撑。内支撑可为水平内支撑或斜支撑,可用型钢或坚固的木料支撑。
4)必要时可采取增加或加长水平土钉的措施,可酌情在松动的围护体内设置竖向土钉(注浆)。
(2)坑底土体隆起的应急措施
1)由于围护体滑移造成的坑内土体隆起,应采取处理围护体滑移的措施,同时用重物(叠袋、回填土)压制隆起的土体。
2)由于淤泥绕过围护体向坑内造成的土体隆起,应在坑内利用重力压制隆起土体的同时,对围护体进行加固。设置竖向土体(注浆)加固围护体的有效措施。
(3)周边道路或地下管线破坏的应急措施。
造成周边道路或地下管线破坏的直接原因就是围护体结构位移或坑底土隆起。因此防止发生此情况的预防措施是:
1)加强施工监测,实行信息化施工。
2)发生围护体位移或坑内土体隆起时,应即采取措施处理。
(4)地表裂缝的应急措施
1)及时查明地表裂缝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裂缝发展。
2)及时用浓水泥浆灌缝。当坑内降水或开挖使坑外地面或道路下沉,建筑物变形时,应立即停止坑内降水和挖土,并立即用粘土或泥土阻塞夯实再加混凝土封砌渗漏或用化学浆液、树脂等材料处理止水帷幕渗漏,必要时重新补做止水帷幕。
当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或失稳前兆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加固的方法有撑、拉、灌、压、堵、减等,加固的原则如下:
a、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明显倾斜时,可在坑底与坑壁之间加设斜撑。
b、当坑边土体严重变形,且变形速率持续增加时,应视为基坑整体滑移失稳的前兆,应立即采用砂包或其它材料回填基坑,待基坑稳定后再作妥善处理。
c、坡顶卸载,坑内停止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增大内撑预应力或预应力锚固力。
d、边坡发生滑塌失稳时,立即停止坑内降水,并在坑内堆砂包反压,周围环境允许时,进行坑外降水。
e、当基坑周围建筑物开裂、倾斜时,如发生接近设计报警值的变形,必须对支护结构和周边建筑物加密观测、实时地报告位移情况,如果发生危及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的变形。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疏散,及时通知交通部门对道路管制,同时上报设计单位、监理、甲方及上级部门,同时召开现场会,分析造成原因,调查是否对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造成不利影响,并及时采取回填土方,灌浆加固,或增加支撑等措施,控制住支护桩的倾斜和地面沉降。
基坑开挖引起流沙、涌土或坑底隆起失稳时,应立即停止坑内降水或挖土,进行堆料反压。
f、开挖过程如遇大雨或暴雨等强降水天气,必须马上组织排水,防止雨水过度冲刷导致局部崩塌,薄弱部位用彩条布或帆布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
g、若基坑开挖发现土质异常情况,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由设计方出具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7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
1、一旦发生脚手架工程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
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统治有关部门人员,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建设处、监理办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建设处迅速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劳动部
打报告。
4、发生事故作业点和仓库,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地点、部位。
5、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关的应急决策。并
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始救援。
6、医疗救援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无呼吸心
跳的人员进行人工抢救,并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7、事故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
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8、物质供应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事故次序的维持及事故现场的隔离,
保护好现场,疏散人员,并落实抢险物质的供应及车船的调配。
9、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
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8安全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3、重伤3人或死亡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5、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单位(工程部、技术部、综合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质安部、工会)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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